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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团队推销假冒大牌商品 法院: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情回放】

   被告人廖某是M公司的签约主播,长期与公司组建的直播团队以用户名“默默mo7”在电商平台以直播方式为某宝商家营销商品。被告人林某某、金某某先后于2018年、2020年入职M公司后成为廖某直播团队运营,主要负责对接商家、筛选直播商品、安排主播档期、协调团队工作等;被告人胡某2019年入职M公司后成为廖某直播团队场控,主要负责协助商家管理直播后台链接、在直播时写尺码等工作;被告人赵某某2020年入职M公司后成为廖某直播团队客服,主要负责售后和粉丝群维护等工作;被告人王某自2018年起担任被告人廖某的助理,主要负责协助主播进行直播、部分售后和粉丝群维护等工作。

   2020年3月至8月间,六名被告人以直播团队的形式先后与“ADOL直白轻奢定制”“ADOL直白高级定制”“BLINGBLING卜莉卜莉”“创昇服饰”“创昇DC工作室2店”“Z市安妮珠宝”等店铺合作,通过电商平台以直播的方式为上述店铺推销假冒DIOR、CHANEL、BURBERRY、CELINE、YSL 、LV、卡地亚、劳力士、宝格丽等品牌的服装、饰品、手表等商品。

   2020年8月,正在某直播基地直播的廖某等六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计,被告人廖某、林某某、王某、胡某参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金额共计67万余元,被告人金某某参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金额共计58万余元,被告人赵某某参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金额共计60万余元。

   到案后,廖某供述,“我们直播的时候就知道这些‘大牌’商品都不是正品,因为销售价格远远低于正品价格。我会以‘某大牌’或者比如‘香奶奶’‘驴家’等说法代替,商品LOGO会用白色胶带贴住,如果衣服全身都有商标,我在展示时会站得离镜头远一点。”

   在直播页面可以看到“下播删回放,紧跟节奏!”的醒目字样,廖某说,“这是应部分商家要求,还有团队的运营也说在直播中卖侵权商品有风险,有别的主播因卖假冒大牌被平台封号的,所以就把回放删了。”

   廖某在法庭上表示,“我以前认为以正品的价格卖假货才会触犯法律,现在真心知道错了,我们法律意识太淡薄了。”

【以案说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林某某、金某某、王某、胡某、赵某某结伙,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廖某、林某某、金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胡某、赵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均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廖某、林某某、金某某、王某、胡某、赵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廖某、林某某、金某某、王某、胡某、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廖某、林某某、金某某、王某、胡某、赵某某均退出了违法所得并认缴了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上海杨浦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廖某、林某某、金某某、胡某、赵某某、王某等六名被告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四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四十万元不等。其中,被告人廖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胡某、赵某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两万元,并适用缓刑。

   法院提醒,近年来,直播带货行业发展得非常迅猛。作为电商直播服务公司,应当加强对签约主播的监管,健全合规机制;作为网络直播间的主播,特别是具有大量粉丝的网红主播,在带货的同时要谨记绝对不能知假售假;作为消费者,也应当端正消费观念,不给制假售假提供生存空间。

【法辞典】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侵权假冒物品数量及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的,罚金数额一般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确定。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均无法查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一般在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在十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

(案例编写:上海杨浦法院 严丹池)